铁岭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高效液相色谱仪升级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1 浏览量: 2214

项目概况

铁岭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高效液相色谱仪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05月0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BCCG2021-49

项目名称:铁岭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高效液相色谱仪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9,566.00元

最高限价:229,566.00元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乙双方具体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4月20日 2021年 04月25日,每天上午 09:00  11:00 ,下午 13:00  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地点:辽宁省铁岭县凡河新区水木华园东区南门B25-6号门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300/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5月06日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铁岭县凡河新区水木华园东区南门B25-6号门市

六、开启

时间: 2021 05月 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铁岭县凡河新区水木华园东区南门B25-6号门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铁岭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 辽宁省铁岭县凡河新区鸭绿江路天水丰汇商业网点5-59号

联系方式:024-77318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铁岭县凡河新区水木华园东区南门B25-6号门市

联系方式:024-74615555

邮箱地址:270029276@qq.com  

开户行:铁岭银行红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10201020011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伊君

电 话:024-77318001